十二月份 新罗区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过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选择的有关规定。
作者:新罗区财政局要闻来源:新罗区财政局点击数:0更新时间:2017-12-08

公开时间: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1月10日

公开内容:关于推行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过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选择的有关规定。

从2017年7月份开始,新罗区政府采购按省纪委的要求和省、市财政厅的部署,全面推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推广部署的过渡期间,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省级单位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财购〔2014〕2号)的相关规定,就当前新罗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事项通知如下:

一、龙岩人民医院比选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龙岩金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人民医院比选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该院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根据《福建省省级单位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以外的项目,龙岩人民医院可委托自行比选出的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每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确定应按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规定。龙岩市政府采购办拟对医疗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统一比选。龙岩人民医院在龙岩市政府采购办统一比选出龙岩市医疗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后(我区参照委托),龙岩人民医院委托代理合同自动失效。

三、龙岩人民医院要按《福建省省级单位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委托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新罗区政府采购办反映。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规范操作,不断提高代理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除龙岩人民医院外)在市级比选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前(我区参照委托),单位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暂委托新罗区物资总公司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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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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