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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区服务业工作台帐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索引号:LY01101-2500-2017-00125文号:龙新政办〔2017〕220号公文时间:2017-11-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11月2日全区三产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时准确掌握全区服务业发展动态,切实做好指标调度工作,加快推动服务业发展,决定建立全区服务业工作台帐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台帐分类要求

全区服务业工作台帐由区三产办牵头汇总,镇(街)和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建立服务业指标、服务业项目两大工作台帐,切实做到及时报送、信息准确、有据可循。

1. 服务业指标工作台帐。涉及三产主要行业指标的区直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行业指标工作台帐。各责任单位须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指标完成情况(或指标预报数,附件1)报送至区三产办指标组;每季度末月(3月、6月、9月、12月)25日前要对该季度指标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含预计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并将总结报告以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区三产办指标组(联系人:陈雪萍,联系电话:3296578,传真:3296379,邮箱:xlqscb@163.com)。

2. 服务业项目工作台帐。(1)全面摸底存量。各镇、街道和项目相关的区直单位要分别对辖区属地范围、各自行业领域的现有服务业项目、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对应的项目工作台帐(附件2),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区三产办项目组。(2)加强项目跟踪。各镇、街道和项目相关的区直单位要对新建、推进、洽谈、策划的项目建立台帐,进行动态跟踪管理。服务业项目工作台帐建立后,从2017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月度报表(附件3、4、5、6),其中12月须报送年度报表;3月、6月、9月25日前报送推进项目工作季度报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三产办项目组(联系人:曹芳,联系电话:3296578,传真:3296379,邮箱:xlqscb@163.com)。

二、其他事项

1. 工作台帐建立后,从2017年11月起实行滚动管理,内容信息适时更新,切实有效推进服务业工作。

2. 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按要求填报台帐内容,及时将每月动态跟踪管理表格报送至区三产办,相关指标和项目报送表格请自行前往公共邮箱下载(帐号:xlqscbggyx@163.com,密码:scb123456)。


附件:1. 新罗区服务业经济指标台帐

2. 新罗区2017年服务业项目台帐

3. 新罗区服务业新建项目工作报表

4. 新罗区服务业推进项目工作报表

5. 新罗区服务业洽谈项目工作报表

6. 新罗区服务业策划项目工作报表

办220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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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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