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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九龙江、汀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新罗区财政局索引号:LY01108-3000-2017-00047文号:龙新财绩〔2017〕1063号公文时间:2017-12-28
龙岩市新罗区龙津河综合整治管理委员会、新罗区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协调办公室:

为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采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协助的方式,对2016年九龙江、汀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你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绩效评价小组制定了2016年九龙江、汀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你单位和项目实施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和现场核实、抽查情况,第三方中介机构形成《2016年九龙江、汀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论证,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本级九龙江、汀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对照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于2018年1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以“整改结果报告书”一式两份报送我局绩效管理股。

二、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意识,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学习《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龙新政办〔2013〕33号)、《关于印发〈龙岩市新罗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新财绩〔2016〕256号)等文件,强化绩效意识,积极配合、支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16年九龙江、汀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

2.龙岩市新罗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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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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