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直各部门,各村(居)委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7〕14号)精神,街道组织开展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并调整了原有权责清单。现将调整后的《新罗区北城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目录清单主要内容
坚持权责法定的原则,梳理、审核、论证形成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目录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权责事项、设定依据、事项类型、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追责情形等,具体分为《新罗区北城街道办事处法律授权权责事项目录清单》(见附件1)、《新罗区区直部门委托、下放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目录清单》(见附件2)、《新罗区区直部门派驻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目录清单》(见附件3)。
二、严格执行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目录清单
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目录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权责事项目录清单,不得擅自变更权责事项,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要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三、加强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目录清单管理
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街道办事处职能变化,由街道办事处及时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目录清单(发文前由区审改办审核),确保清单实效性。
四、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
以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目录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北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