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旅游事业局关于印发《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新罗区旅游局要闻来源:新罗区旅游局点击数:23更新时间:2017-12-19


龙新旅〔2017〕109号


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新罗区旅游局关于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新罗区旅游事业局

2017年8月25日





关于推进行政权力清单

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


根据省审改办《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16〕201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龙岩市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208号)、区审政府办《关于印发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新政办〔2017〕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新罗区旅游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原则

(一)坚持权责法定,依法依规明确我局权责事项,依据不足的,予以取消。设定依据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和省政府规章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家部委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本单位的“三定”规定。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权责体系。将依法应当承担的所有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和其他有关权责事项进行整合,逐项明确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追责情形,确保不遗漏。

(三)进一步推进权责事项公开。我局权责清单要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除外),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整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项形成“权责清单”。我局权责清单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其他权责事项等类别,依法依规分类,科学合理整合,列明权责事项名称(包括子项)、设定依据、事项类型、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追责情形等内容。

(二)大力推进减权放权。一是对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决定等未明确由市级单独行使,而是省、市、县三级或者市、县两级共同行使的,除确需保留外,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二是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予以取消。三是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提出取消或调整的建议。四是继续清理、取消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继续清理精简证照年检和证明办理事项。五是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提出的意见和措施,抓好整改,推动近年来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推动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下放或委托。

(三)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对于保留、取消、下放的权责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理念,创新和改进监管工作方式,探索运用“负面清单、标准规范、公开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四)其他权责事项的梳理要突出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起草、指导协调等事项,以确保权责事项的完整。 

三、有关要求

我局根据区审改办要求于2017年9月11日前完成权责清单梳理上报工作,积极与区审改办对接,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我局权责清单,按照区审改办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权责清单事项,报区审改办确认后,送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提请区政府研究通过后,由区审改办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印发实施。于2017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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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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