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岩市新罗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作者:区财政局要闻来源:区财政局点击数:121更新时间:2017-09-08

2017年8月24日在新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局长 陈根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要求,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经省、市财政审核后2016年全区财政收支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战役”,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91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6.3%,比上年增收2237万元,同比增长1.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1098万元,债务收入6533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120万元,调入资金1347万元,上年结余30124万元,收入总量为510936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524万元(含上级专款、上年结转和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25.8%,比上年减支25275万元,同比下降7.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266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18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735万元,支出总量为482108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滚存结转28828万元,均为专项结转资金。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全区地方级税收收入14064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4.2%,比上年减收12906万元,同比下降8.4%,其中:增值税38800万元,营业税21340万元,企业所得税17316万元,个人所得税841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355万元,土地增值税12834万元。非税收入6127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1.4%,比上年增收15143万元,同比增长32.8%。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52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25.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9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1%;公安安全支出1159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45%;教育支出7281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5.6%;科学技术支出627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2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1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64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5.5%;节能环保支出1427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42.7%;城乡社区支出1476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47.6%;农林水事务支出5385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49.6%;交通运输支出2482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4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0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50.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32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216.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93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46.6%;住房保障支出510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27.6%。部分支出完成调整后预算的比例较高,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集中在年底下达,并按加快支出进度要求在当年列支。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95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9.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109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9140万元,债务收入6533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933万元,调入资金1347万元,上年结余25731万元,收入总量为442531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446万元(含上级专款99088万元、上年结转12311万元和地方政府债券25900万元等支出),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77.3%(主要是按要求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上级专项补助在年终集中支出),比上年增支1113万元,增长0.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873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609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18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539万元,支出总量为415997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滚存结转26534万元,均为专项结转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14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比上年增收33560万元,同比增长41.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189万元,债务收入23428万元,上年结余27981万元,收入总量176713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16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比上年减支3007万元,同比下降2.5%。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3428万元,调出资金99万元,上解支出292万元,支出总量139848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36865万元,按规定用途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政府性基金收支均为区本级。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部作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入库,2016年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年终结余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47334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33307万元,保费收入54208万元,利息收入1085万元,转移收入1632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3585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5398万元,转移支出405万元,其他支出822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余1148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项目预算数、决算数详见决算草案附表。草案在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之前,已经区审计部门审计,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修改,并已报区政府审定。

(五)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1.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情况。严格贯彻执行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依法履行财政职能,积极执行人大通过的财政收支预算。

2.2016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区本级财力预算为9360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区本级财政支出93603万元。预算执行中,因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和政策性增资调整等,报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批准,区本级支出预算由93603万元调整为166035万元,其中:安排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5900万元,弥补年初预算缺口追加支出11993万元。

3.区本级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初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25731万元,全年实际使用结转资金12311万元,12462万元按规定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包含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539万元中),958万元根据项目需要继续结转下年使用。

4.区本级专项结转资金情况。2016年末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结转26534万元,比上年增加803万元,增长3.1%。其中:2015年省、市专项补助结转958万元,2016年省、市专项补助及财政年终结算补助结转15001万元,2016年区本级专项财力结转10575万元。

5.区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2016年,区本级预备费15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预备费1422万元,主要用于救灾和其他难以预见的民生和重点支出,剩余78万元按规定全部转入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包含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539万元中)。

6. 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16年初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71120万元,其中:区本级41933万元。年初区直部门预算为弥补财力缺口依法动用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933万元,预算执行中按规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46万元,调整预算依法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46万元,年末按规定清理结余结转资金以及超收收入等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539万元,2016年末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68735万元,其中:区本级36539万元。

7.全区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经省财政厅核定,并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审议批准,2016年新罗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56590万元。

2016年,省财政厅核定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务收入8876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5332万元、专项债券23428万元。主要用于:置换债券62860万元(含后续融资3390万元),新增债券25900万元,已全部按规定使用。2016年全区直接债务还本支出636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4018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23428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02960万元,其中:直接债务217302万元(一般债务143862万元;专项债务73440万元),或有债务85660万元,直接债务未超过省下达的债务限额。

8.全区“三公”经费情况。2016年,全区“三公”经费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1765.46万元,比预算数减少581.68万元,主要是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71.89万元,减少212.31万元,公务接待费531.46万元,减少343.04万元,会议费226.55万元,减少41.11万元。

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增收的不利影响,加强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一方面认真组织财政收入,1-6月份地方级财政收入和财政总收入均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收入任务,并实现“双过半”;另一方面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三大战役”及创城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1—6月份,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75639万元,占年初预算296900万元的59.2%,比上年同期增收23159万元,增长15.2%,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55554万元,占年初预算88300万元的62.9%,比上年同期增收11017万元,增长24.7%;地方级收入完成120085万元,占年初预算208600万元的57.6%,比上年同期增收12142万元,增长11.2%。

2017年1—6月份,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993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60360万元,增长43.4%。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1—6月份,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7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比上年同期增收9317万元,增长13.6%;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7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比上年同期增支10142万元,增长15.1%。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1—6月份,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比上年同期增收6297万元,增长15.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比上年同期增支2599亿元,增长10.8%。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7年1—6月份,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入库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没有支出。

(二)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稳中有升。受益于房地产、煤炭及水泥等行业税收增收明显,我区2017年上半年财政收入从3月份开始稳步回升。一是房地产销售情况有所好转,与房地产业相关的税收如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出现大幅增长;二是煤炭行业税收增幅较大,煤炭价格稳中有升,抵消了产量下降的不利影响,1-6月份煤炭税收收入完成13580万元,同比增长34.3%。同时,非税收入(21.5%)增幅稳定,对全区地方级收入增收贡献达55.86%。上半年我区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全市排第1名,总收入增幅全市排第2名。      

  2.财政支出进度加快。2017年1—6月份,全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93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60360万元,增长43.4%,完成省下达全年支出任务的54.9%,在全省93个县(市、区)中排名第21位,在全市7个县(市、区)中排名第1位。其中:与GDP相关的八项支出同比增长31.44%,在全市7个县(市、区)中排名第1位。

(三)2017年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财源建设。一是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兑现落实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关于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提高政策匹配度和导向作用,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成,规模以上企业健康成长,主导产业做大做强,重点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二是加强财政监测分析,健全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制度,通过抓重点产业、抓大户,了解涉企财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三是积极引进区外税源,支持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建立激励机制,结合我区“产业兴区”若干优惠政策实行“一企一策”扶持措施,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2.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一是健全财、税、库工作联系机制,掌握税源情况,加强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源的动态掌控,加大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等零散税种的征收力度,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充分调动镇(街)财政工作积极性,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强化“一把手”组织财政收入的责任意识,细化目标任务分解,将收入任务列入对镇(街)目标管理考评重要指标,实行镇(街)财政资金调度与完成财政工作目标任务相挂钩,强化收入目标责任考核。

3.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升财政资金效率。一是做好预算资金的及时拨付,保障一般公共服务、科教卫生、社保、城乡社区、支农扶贫等领域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对上级财政已经下达的各类补助资金按月进行梳理,及时安排支出,避免形成结转。三是对本级预算安排的各类资金,采取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及时申请、审核、核销支出项目的用款计划,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四是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上半年累计收回财政存量资金9274万元,其中:财政专户结余结转资金7244万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2030万元,并对超过规定时限,仍不能下达或支出的项目资金,按规定程序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亟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避免形成二次沉淀。

4.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打好“三大战役”和创城攻坚战。一是大力推动项目落地,主动靠前服务我区“五个一批、四个全面”,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争取省财政核定我区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8亿元,着力支持教育、卫生、交通、产业园区、美丽乡村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加大脱贫攻坚财政支持力度,通过两大扶贫开发公司,以“农村危房改造”和“造福工程”为重点,大力实施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服务,加大增收项目资金扶持,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保证我区脱贫攻坚按时有序进行。三是加大环境保护治理,扎实推进九龙江流域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和小流域“养治分离”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了九龙江流域水体水质,各监控断面水质持续达标,中心城市空气质量良好,有力促进了“生态区、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建设。四是全力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创城资金预算安排,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及时调度镇(街)创城专项资金,将创建文明城市与项目落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三大战役”有机结合,支持创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生态之城、文明之城。

5.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一是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按要求做好财政专户清理和财政资金对账工作,撤销财政专户3个,归口国库部门管理财政专户7个,建立商业银行财政存款季度对账核实机制,进一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开展“1+X”的专项重点检查,加强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分八个小组对我区15个区直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开展专项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督促整改,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认真开展涉农资金、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工作,共抽查4个单位,涉及17个镇(街)161个村,对涉农资金、扶贫资金安排、拨付、发放、使用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为我区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6. 推动镇(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全覆盖。为加强镇(街)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镇(街)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我区开展镇(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2016年已对第一批9个镇(街)完成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2017年上半年结合我区实际和前期摸索经验的基础上,对第二批9个镇(街)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18个镇(街)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

三、2017年下半年财政工作意见

下半年,我区财政将继续把握好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应对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税收征管,深挖财政收入增长潜质。一是加强财税联席制度。健全财、税、库工作联系机制,掌握税源情况,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加强收入征管措施。搭建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联动的“四位一体”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综合治税方案,依法治税、强化征管,继续加大拖欠税款清理,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确保应收尽收。三是扎实推进欠税清理工作,制定清欠方案,建立欠税企业台账,深入重点欠税企业,宣传税收政策,督促企业制定清欠计划,努力堵塞跑冒滴漏。四是积极引进区外税源,支持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鼓励区外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增加总部经济要素,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在相关政策上给以适当优惠。鼓励发展楼宇经济,建设和培育一批高品质商务楼宇,吸引一批企业总部进驻。

(二)扶持实体经济,加大财源培植力度。一是深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减轻企业税负,激发企业活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区委、区政府“产业兴区”战略要求,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实行“一企一策”扶持措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涵养财源。三是引导信贷资金支持。通过贴息、奖励、过桥资金等方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实体经济稳健发展。

(三)注重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大力支持教育名城建设,重点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推进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学校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建设,创建“教育名城”。二是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基金监管,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帮扶乡镇卫生院建设,促进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城乡低收入群体、农村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等的基本生活。四是加快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开展群众文化和农村基层文化活动,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五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役,创新投入机制,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将上级补助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与扶贫主导产业有机结合,重点用于扶贫开发、扶贫培训和脱贫攻坚。

(四)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为导向,建立健全财政资金配置机制,选择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并作为部门预算配置的依据。落实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等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二是加快推进福建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运用,认真做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面工作,在区直部门和镇(街)全面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上下级财政全局统一规划、互联互通,提高资源的共享程度。三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部署推广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规范采购程序,简化采购流程,推进电子集市采购,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超市”模块,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通过资产整合重组,创新“三资”运作,打造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新罗国有企业运营体系,解决当前国有企业经营效率、后劲不足等问题,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实现滚动和可持续发展。五是试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编制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提高财政政策的综合性、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新罗区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与监督,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实现“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新罗”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1.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1-1.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分级表

   2.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2-1.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分级表

   3.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4.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5. 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表

   6. 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表

   7. 2017年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表

   8. 2017年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9. 2017年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10. 2017年1-6月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1. 2017年1-6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12. 2017年1-6月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表


附件下载:附件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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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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